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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毛公子


  “小姑娘看不得尸体。”如意瞟了一眼毓儿,顺势将她护在身后,似乎是故意不让她看到尸体的惨状。

  楚毓儿自认有颗26岁的强大金刚心,被一毛头小儿护在身后反而激起了她心中的不甘,越是不让看越是要瞧个仔细。她的个头才刚及如意肩膀,踮起脚尖不够便猫下身子从如意的胳膊缝处往里张望。半遮半掩的,也倒能看到个大致模样。尸体上已经长出尸斑,想来也死了有段时间,若只是普通尸体,毓儿也不会恶心的直皱眉头,那尸体的惨状真如胖胖飞口中所说的“刺激”二字。女人的身上满是伤痕,手脚被肢解,因刚从泥土中刨除,伤口处还带着泥屑。可最令人感到作呕的还是她的脸,被剁成肉酱,面目全非。

  胖胖飞显然并不喜欢这种环境,他双手捂眼从指缝间偷瞄,相较之下金如意和孟言远可真不想普通十六岁男孩,此刻冷静而严肃,毓儿也不甘示弱,脑海里翻转着以往看过的侦探小说,可即便她学福尔摩斯右手托下巴做思考状,也只能想出一个连自己都觉得不合理的猜测:“莫非是王路新婚之夜大玩S……M,结果力气没控制好导致误杀,于是第二天起来毁尸灭迹。”

  “少夫人,你说的爱死爱慕是什么?”胖胖飞倒是很会找重点,摸着自己的肉肚子一脸天真地问道。

  “那个……意思就是……”毓儿一时无从解释,暗想自己用着豆蔻少女之身竟一本正经地和青春期古代少年探讨如此话题也是有伤风化,立马话锋一转探向如意处故意发问,“金少庄主有何发现。”

  “嗯,嗯。”如意像卖猪肉似的用食指戳戳尸体,漫不经心地答道,“我有个疑问,按照言远所说,报告的人是在今日早晨看到王路偷埋尸体。他为什么要在早上埋尸体呢?”

  “人死就埋掉喽,少爷您这问题真好笑。”

  “如果人是早上死的,那王路怕发现而去埋掉倒也说得通,可是你们看。”如意食指与中指相并,先后指向两处尸斑,“这两块尸斑新旧不一,人死后移动尸体,尸斑会有所变化,而死后四个时辰再移动尸体,尸斑只会发生部分转移,如这个尸体上所显示的,产生新尸斑,旧尸斑也依旧存在,也就是说王路是在她死亡四个时辰后才将她拖去埋葬。”

  “这王路胆子有这么大?一般人杀人之后肯定要马上毁尸灭迹,更何况晚上抛尸远比白天低调,他没理由特意大早上去。”毓儿有个大胆的想法,这王路是恋尸癖?不过为保形象她还是把这可笑的想法憋在了心里。

  言远翻翻自己随身携带的记事薄说道:“王路胆子的确很大,埋了人之后还有勇气跑来公堂和刘源抢亲。不过,我也不认为他是真凶。如意,你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发现?”

  这金如意别看平时云淡风轻,一直摆着职业般微笑,可这种时候却意外严肃,那乌黑的双眸写满认真。他弯下腰靠近尸体,以一个苹果的距离打量断指切口处,忽然眼睛一亮:“你们看,这切块并不正确,很明显是第一次没砍断,后来又补一刀。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用的小刀,一刀斩不尽。但我个人更倾向于后一种可能,凶手用了看猪肉的大刀,但是因为力气不够而没法一刀两段。”

  “哎呀,这凶手跟死者什么仇什么怨啊,一刀砍不断就意思意思可以了,非要补一刀把人四分五裂啊。”

  “一飞。”言远朝胖胖飞使眼色,等这胖胖捂嘴后才继续转向如意,“继续说,你怎么知道是用砍猪肉的大刀?”

  “你过来看。”如意轻轻在尸体切口处取下一丁点小肉末,示意言远靠近看,毓儿和胖胖飞凑过来看热闹,定眼一看,如意指尖上的并非人肉而是猪肉。

  “王路的祖母是西域人,祖母不食猪肉。王路家已经三代没接触猪肉,这刀不可能是王路的。”言远也不知从哪掏出的笔墨,匆匆在随身的小本上记录如意刚才的发现,“这案子没那么简单,凶手另有其人,我要去跟爹说细查此案。”

  说完,这孟言远便一个箭步跑出义庄,留下胖胖飞和毓儿小眼瞪大眼。这时,某处响起“咕噜咕噜”声,胖胖飞摸摸肚子撇着嘴看向还在坚持翻查尸体的如意:“少爷,胖胖肚子饿了。”

  “哦。”如意猛地直起腰板,拍拍手命令道,“转移去水月楼,正好可以让金少夫人尝尝那儿的桂花糕。”

  毓儿对中式点心不怎么贪嘴,相比她更嫌弃如意那双直接摸过尸体的手,不禁皱起眉头:“请金公子先将手洗了,至少洗五次!”

  不知是古代人没这卫生意识,还是这金如意太不讲究。他像讨食的小奶狗般垂挂着双手,一脸不解,看看左手又看看右手,许久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摸的可是死人身体,这才扬起一惯的招牌笑容答应:“得令!少庄主夫人。”

  楚毓儿自认比这群小鬼多吃几年饭见过更多世面,可她却感觉自己看不透这个金如意,他一笑便如初春的太阳,温暖中带着淘气,二人明明是初次见面的假夫妻,可他总是对她嬉皮笑脸,时不时装腔作势地喊几声“金少夫人”。但他若收起笑容,却立马冷若冰霜,仿佛被寒气所包裹难以靠近,正如刚在义庄,换了个人般严肃正经。

  踏出义庄的金如意,又立马变回嬉笑模样,他执意让毓儿拉着自己腰间的白玉,即便毓儿认为自己才不会那么容易走丢,也许这是属于少年幼稚的责任感,即便不是真正的妻子,即便自己的肌肤无法与她触碰,也要小心保护。“你这样很像被溜的小狗。”一时忘了对方的身份,毓儿拉拉白玉笑道。

  听这话,胖胖飞故意跑到二人身后张望,大笑着回应说:“真的像!”

  看来这金家的确如大夫人所说,江湖人没那么多繁文缛节,虽被笑做小狗,金如意也不生气,反而自个儿指着远处的大黄狗打趣道:“本少爷可比这家伙英俊。”

  “是,您金公子怎么也不能是土狗,您更像是……”毓儿脑海里浮现出隔壁家的欧弟,想来跟笑脸时的如意十分贴切,“金毛!”

  “金毛?”如意和胖胖飞异口同声反问,“那是什么?”

  “怎么说呢,一种很英俊、很调皮、很像金少爷的狗!”这话说出来,连楚毓儿自己都觉得不算好话,她连忙双手捂嘴不再继续。

  “哦……”如意转留着大眼睛若有所思,毓儿这奇怪的描述他当然听不懂,耳朵一过滤,独独记下英俊二字,于是很愉快地接受金毛一称,“倒也不错。”

  “少爷,当狗你也说不错啊?”胖胖飞来了个白眼,正好说出毓儿的心声。

  “很英俊,不错啊。”这少年该说是心胸宽大还是说过于乐观,不但轻松接受并拉起还连在腰上的白玉塞进毓儿手心,笑道,“金毛夫人,我们水月楼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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