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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这是飞一样的感觉


  这……怎么可能,开什么国际玩笑。

  郝方紧了紧手中棍棒。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郝方摇头,觉得不可思议。

  水井的水位并未有多深,因为他从这个位置,能够清楚的看到水中自己的倒影。帅的一匹。

  而就在水中,他倒影之后,竟然是……竟然是……一片瑰丽万千的宫殿群。

  郝方拿出望远镜,细细看去,立马就想到了西游记中对天庭的描写。

  金光万道滚红霓,瑞气千条喷紫雾,碧沉沉琉璃造就,明幌幌宝玉妆成,里壁厢有几根大柱,柱上缠绕着金鳞耀日赤须龙;又有几座长桥,桥上盘旋着彩羽凌空丹顶凤。

  金钉攒玉户,彩凤舞朱门,处处玲珑剔透,层层龙凤翱翔,金阙银銮并紫府,琪花瑶草暨琼葩,朝王玉兔坛边过,参圣金乌着底飞。

  郝方彻底傻眼,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忽然!

  画面一转,所有映像全部消失。

  咋没了!我还没看够呢!

  宫殿群消失无影,却是在郝方的望远镜中,忽见一座城,城门上挂着一面大牌,上写着“幽冥地府鬼门关”七个大金字。

  我靠!

  玩大了,玩大了,冥界,什么鬼!

  郝方嚎叫一声,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脑瓜银子周围全是小蜜蜂,嗡嗡作响。

  足足过了二十分钟,郝方才缓过劲来。

  这事儿也太邪乎了吧!

  水井不仅有灵气,还映射出天庭与冥界。

  啥意思!

  水井联通的不会是这两个地方吧!

  天庭还好,冒出来个仙女啥的,不能动,能撩就行。

  要是通冥界,冒出来个牛头马面,到时候伙食费谁出,不用想那两个家伙肯定特能吃。

  郝方心里打鼓,要不去问问大白。

  回头一想还是算了。

  人要脸,树要皮,上杆子不是买卖,自己可不想当舔鹅。

  平复一下心情,见水井没有动静,想来应该不会出事儿。

  他便起身,小心翼翼看向水井之中,这一看,在次傻眼。

  没了!

  天庭与冥界都没了,有的只是一汪清水,还有水中自己凌乱中不失帅气的倒影。

  难道……刚刚的一切,映射出的并不是水井来源,而是自己的心境。

  若是如此,此井说的对。

  郝方点头,他目露深邃,抽出一根香烟点燃,吸上一口,缓缓吐出,仰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隐藏了这么久,竟然被一口水井发现自己内心深处的小秘密,都怪我太大意啊。

  没错,我就是美貌与智慧并重,英雄与侠义的化身,魔鬼与天使的结合,混沌与秩序的守护者,郝方。

  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自信,哥的传说,碾压你的世界观。

  郝方的心大是遗传所致,说的专业点,叫随根,说的通俗点,跟他老子一个德行。

  在经过短暂且自恋的内心戏后,他拿起准备好的水桶,抬手仍入水井,抓住绳索拎出一桶清水。

  井水清澈,稍有冰凉,看上去与自来水没有啥区别。

  郝方没有直接饮用,而是拿出测灵尺放在灵水中。

  测灵尺闪烁铜黄古光,最后停留在三级区域,与当日两天咸鱼精所言不差,灵井中的灵气浓度达到三级。

  三级灵气浓度,应该挺高吧!

  郝方不敢直接饮用,而是吹了声口哨,叫来九筒。

  九筒屁颠屁颠赶来,吐着大舌头,摇晃着大尾巴,显然以为郝方又要带他出去聊骚。

  “来九筒,主人给你点好东西尝尝。”

  说着,郝方将桶中灵水倒入小盆中,示意九筒可以饮用了。

  九筒眼见如此,想也没想,伸出大舌头开始舔水。

  郝方则在一旁观察九筒变化,通常,按照小说中的逻辑,九筒喝了灵水,应该会慢慢变得有灵性,最后甚至能开口说话。

  果然!

  九筒舔了几口灵水后,口中便发出奇怪的叫声,像是遇到心仪小母狗后的撩骚把妹,还挺有风度。

  果然有效,郝方麻溜儿拿出已准备好的瓷碗,尧了一碗,咕嘟咕嘟喝个水饱。

  灵水入口,顿感一抹冰凉涌入肺腑。

  “啊……”

  好舒服!

  郝方舒爽的呻吟出声,特别是在这炎炎夏日,简直就是神品佳酿,避暑神器。

  如此,郝方便一碗接一碗,当成饮料喝个饱。

  每喝下一碗,郝方都要呻吟一声,以此来表示灵水的不凡。

  炎炎夏日,烈阳当空,郝家菜园子,就听到一人一狗,发出各种叫人面红耳赤的叫声。

  亏得此地人少兽稀,不然非被爱狗人士举报,说他虐待小动物。

  郝方从未喝过如此甘甜的雨露,简直比娃哈哈还好喝,一口气干了八大碗。

  正当他准备来第九碗的时候,忽感小腹一阵绞痛,紧接着,后腚之处,一股狂暴之气肆虐开来,亦如万马奔腾,黄河决堤,随时都可能爆发而出,殃及池鱼。

  “痛痛痛痛……”

  郝方捂着肚子,夹紧大腿内侧,一步一步挪向屋内卫生间。

  终于,在他不泄的努力下,蹲在了马桶上。

  接下来,便是一段经典的摇滚乐:“动次打次,动次打次,动次打次……这是飞一样的感觉,这是自由的感觉,在撒满灵水的菜园迎着风飞舞,凭着一颗永不哭泣勇敢的心。”

  当郝方释放自我的瞬间,注定是痛并快乐的。

  一个小时后……

  郝方几乎是跪着从卫生间爬出来。若不出来,他会被活活毒死在卫生间,第二天就会上头条新闻。

  他不得不感叹,人类的求生欲望太鸡儿的强大。

  郝方爬出家门,缓了能有五分钟,将家里的窗户大门全部打开,通通风,不然有味道的话,老爸老妈回来还不掐死自己。

  做完一切,郝方靠在梧桐树下,整个人呈现虚脱状。

  马德!

  怎么跟小说上写的不一样啊!

  不是说灵物能淬体,吃完之后体内杂质尽除,然后就感觉自己是超人了。

  电动小马达,跑步小能手,灌篮小王子,一晚上能弄三,姿势还不带重样的……

  现在这情况,别说弄三了,就是自己弄都嫌累得慌!

  咋整!

  今天晚上还要去大战黄皮子。

  虽说大白是主力队员,自己充其量也就是个啦啦队加油助威,但也不能拖了大白后退不是。

  不行,我要坚强些,不为别人,为了爷爷的身体健康,我也要振作起来。

  郝方笨笨卡卡起身,顿感肚子咕咕乱叫。

  也是,拉了那么多翔,都能架构音乐界半壁江山了,能不饿吗?

  但是……屋里味儿太大,想从冰箱里拿出干净的食物,还不如去找大白解决来的有难度。

  转头,郝方便盯上了自家的菜园子。

  他匍匐前进,来到菜园子中,摘下一枚西红柿,在胸前蹭了蹭,咬上一口。

  “啊……”

  好舒服!

  郝方露出笑容,整个呈现一种极致的满足感。

  他从未觉得西红柿原来这么好吃,简直比仙桃还要香一万倍,虽然他没有吃过仙桃,但肯定香一万倍。

  接下来,郝方化身吃货,将菜园子中所有能吃的西红柿全部吃掉。

  吃掉西红柿后他并不满足,瞄准了黄瓜架,开始疯狂扫荡旱黄瓜。

  在将所有旱黄光全部吃掉后,郝方终于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看来,小说中说的没错,灵物的确能淬体,但排除体内杂质后,会导致身体极需营养补充。

  在将家里的西红柿与旱黄瓜全部吃掉后,他依旧很虚弱,不过比之前好了很多。

  看看时间,已是下午六点钟。

  该出发了!

  不管如何,今夜,必有一场恶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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