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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友人两三


  我妈妈的朋友很多,主要说,假外滩姐姐和东昌渡妹妹。

  之所以叫假外滩姐姐,源于去往他们家的路上有一些地标建筑,长方形的,用深色肉粉色的瓷砖砌在外表,平面上有不锈钢圆弧形的盖子,一直不知道那是发电的还是照明的,还是说有其他用处,就是在老外滩也有这样的建筑,所以就这么称呼那个姐姐了。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去他们家玩,每次都会给我准备玩具,有那种迷你的像家具一样的玩具,还有塑料珠子像葡萄一样的耳环,或者折纸船蜡烛漂浮在脸盆的水里,还教我用两种方式吃面。

  最后一次去她家,电视上在播《沉默的羔羊》,中午吃的是肉丝青菜炒面。

  在我家亲戚里,我是很少和女生玩的,一般都是和哥哥弟弟踢足球、玩那种摔炮什么的,还有那种划炮,现在想起来以前的小孩真是胆大,家长也是心大,皮起来把这些危险的玩具扔到水沟里去炸,真有点狠了。

  说回来,我觉得有个这样的姐姐陪我玩,是很开心的事,还送了我一罐子彩色的小星星,用塑料管折的星星风靡一时。

  而东昌渡妹妹呢,他们家住得离东昌渡摆渡口很近的,像筒子楼建筑的大楼里,从楼道的窗户可以看到金茂大厦。

  这简直很像港剧里的一排有很多住户的楼房。

  他们住的地方只有六平米左右的样子,厕所和厨房像是公用的,一进门可以看到左边是床尾,右边是窗户和餐桌,餐桌上摆着电扇,窗台上有咖啡瓶,现在去超市买咖啡喝咖啡伴侣,那个瓶子都没那么厚实了,咖啡杯是用来装白开水的。

  他们家的妹妹比我小两岁,长得特别可爱,妈妈身体不太好,很少见到她爸爸,他们楼下有肯德基,那时候吃肯德基是很时髦的事,不像现在,随便叫个外卖就到了,而且儿童套餐的玩具也特别有趣,最喜欢的是星星手表和海洋宝藏手表,应该是蓝色和紫色的,手表外壳鼓起来圆形,里边有水,晃动一下彩色的亮片会滑动。

  有次肚子特别饿,阿姨炒了青菜饭、泡了酱油汤,给我们吃,那时候觉得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阿姨抽烟,所以会叫我们去楼下帮着买,给我们一人五块钱零花钱,然后就一人买了一本日记本,那本粉色格子的日记本现在还在储物箱里,贴了贴纸大头贴、车票,写了一些观后感和日记。

  再说到买烟的事,我爸还会叫我去小卖部买酒,就有次出事了,到现在为止我的右脚脚背还有条毛毛虫,就是缝针的疤痕,小时候我都会觉得很自卑,也不是自卑,就是不希望别人问我,怕和别人不一样,被排挤孤立,现在我倒是希望与众不同。

  那次,一如既往的我爸叫我去买酒,那时候对缝纫机特别着迷,那家老板就和别人说话,我在看缝纫机,他都没有看到我有没有拿到酒瓶子就放手了,我应该是五岁左右,一直觉得是不是我看缝纫机导致这件事,酒瓶砸在我脚背上,白色皮鞋都是血,我能清楚地记得不是他去找我爸妈的,是我自己跑回去,而且我没有哭,只是记得一直皮鞋飞到床底下了,爸爸妈妈抱着我冲到医院去。

  脚背上冒着小血注,整件衣服被血染了一半,之所以没有哭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真心记得不疼,老妈站在医院外不敢进来,她好像很害怕看到血,我爸带着我处理伤口,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是觉得问题很严重,因为爸妈很着急。

  长大之后我才知道那家单的老板连道歉都没有,这件事我爸妈是有责任的,我也觉得我看缝纫机有责任,拆线的时候是最疼的,睡觉我都要把脚翘在墙壁上,爬伤口绷开,又怕掉落的头发长到伤口里去了,愈合的时候是痒的又不能抓挠。

  背我去医院拆线的就是东昌渡妹妹的妈妈,而我们家亲戚一个都不管,这是我妈妈生我一来的一个小灾难。

  第二个灾难应该是在这之前,我爸爸出工伤了,衣服被绞进机器,送去了医院,幸好只是轻伤。

  第三个灾难就是下岗的事。

  只有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才知道谁是真正关心你的人,平时话说得再漂亮,都是虚伪的。遇到事情不是推脱落井下石,就是马后炮。

  有些人和事是教训,需要远离,但真正帮过你的人要记得,真会回报别人的人,话都不会多。回忆起来,那些不好的情绪都可以过滤掉,成为努力的动力。

  当时脚背流那么多血,真把我妈吓坏了,可小孩子懂什么是死呢,况且整个脚都没有知觉。

  好在我的脚仅仅是留了一个疤,还长到了四十码。

  东昌渡妹妹家有带我们去他们外婆家玩过。

  那天我们坐摆渡船、坐公交车,去了大超市,他们一家三口带我们去的。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有超市的购物车这种“交通工具”。然后我们俩一人一辆。

  还有一次妹妹过生日,我们去外滩玩,过生日的小朋友可以戴一个尖顶帽,一群小孩在阿姨家的床上跳,我的头就撞到了镶在墙壁上的柜子底部。这个柜子就像卫浴间那个柜子,可以放很多东西。

  我还有一个朋友,我们认识了二十多年了,都往三十年奔了,是我的发小,帮过我两次,小时候我最喜欢跟她一起玩,对于其他的读私立学校的或者吃得起黑巧克力番茄糖,又看不起别的小朋友的人,理都不想理他们,跟他们在一起玩特别累,又娇气又攀比,从娘胎里和三岁前的教育里,人和人就有区分了。

  有些时候,其实你记得多一点有趣的回忆,会过得自在一点。

  还好我的右脚没有因为失血过多而废掉,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还要跟着我骑车、跳舞、跑不擅长的长跑比赛。

  有时候想要回到九四年的影院,那时的电影百看不厌,但我拿着铅笔在硬纸板后面乱涂乱画,觉得自己画出的符号一定是我学会的第一个字的时候,真没这个意识,不过那九六年的奥特曼合集上,真的留着我的名字,原来我六岁就会写字了,但我妈不会写字,难道是我妈教的?

  是幼儿园大班才开始学拼音的,小学二年级才学到我的名字的,也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那时候我家里又没有辞典,觉得很神奇,我的名字是我妈起的,还好没有听我爸的,不然日后我都要在考卷上签上男孩子的名字了。

  还有很多帮过我妈的友人,想到再说罢。一直觉得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报答该报答的人,这些好听的话从来没说出来过,潦倒的时候只有被责备的份,但还是要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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