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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天师已死


  不几日,传来消息。豫州和兖州的官兵正在北上集结,准备在冀州围剿黄巾贼。黄巾起义从一开始的星火燎原,变成了困兽之斗。

  张角三兄弟并不懂行军用兵之道,黄巾贼各地渠帅也都困守一城一县之地,互相间没有配合,没有支援,被官兵们各个击破也是理所当然的。

  郭松两耳不闻窗外事,专心致志练兵。经过最近的大小战役,他手底下也积攒了两千多有经验的老兵。通过新老兵的混编,以老带新,极大的提高了新兵融入的效率。

  另一方面,经过这些战争,军队文化开始形成。这一点上罗大志功不可没,正因为他带领的政治班积极宣传,使部队相信了“为了天下万民”这个目标,使军人背负上了责任感,也提高了军纪。

  八月中旬,侦查队送来一支箭。“夫子,从城东来的。”

  郭松拿过箭,上头有一封信。“是战书。这个下曲阳县的渠帅叫李建国,约我们八月十五在城外二十里处决战。我们如何应对?”

  钟离权赶到莫名其妙,拿过信看了一遍,问道:“这是什么字?这一串歪歪扭扭的是什么东西?”

  “阿拉伯数字。”郭松微笑道:“这种字体,叫简体字。是汉字最易识别的一种字体。”

  “夫子如何认得?”

  郭松道:“因为我和他算是‘同乡’。不说了,咱们商议一下,这仗该怎么打吧。”

  钟离权道:“我们不应该出城作战!如今黄巾贼兵败如山倒,朝廷的三路官兵都已经到了冀州,即将决战。我们只需等待朝廷的兵马收复冀州即可。”

  众人都表示赞同,从目前的情况看,他们窝在城内是最经济实惠的策略。跑出去迎战,无论胜负,都会造成损失。

  郭松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信里对方开出了一个条件——枪。只要郭松打赢这场战役,对方愿意交出火枪的制作方法。

  “你们知道,那日打瞎我左眼的武器叫什么名字吗?”

  “不知。”

  “正想问呢。”

  郭松做了个开枪的动作,“叭!”,微笑道:“这个叫枪,是热兵器!”

  赵云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龙魂,满脸疑窦,似乎是在问,“为何你不行?”龙魂抖动了一下,表示抗议。

  “所谓的热兵器,是指利用火药产生的动能,造成杀伤的武器。这种东西最大的优点在于,易于使用,破坏性高,射程远。”顿了顿,郭松指了指众人的武器,道:“咱们这里没有任何一件武器比得上,哪怕是神器也不例外。”

  众人面面相觑,觉得不可相信,“这世上还有这种武器?”

  “李建国手里拿的,只不过是火枪而已。若是能发展为步枪,并且批量生产。诸位!”郭松顿了顿,提高了嗓门,豪气道:“我们只需三千兵马,能在一年内一统天下!”

  钟离权听明白了,问道:“夫子是想活捉此人,夺取‘枪’?”

  “对!”郭松道:“我们必须趁他还未批量生产,技术也还没完善的时候,我们大举进攻,将其击败。他若能为我所用,那是最好不过。最差,我们也必须拿到技术。只要抢到那把枪,我们就能研制出来!”

  既然关系到了如此强劲的武器,众人便不再有所反对。压倒性的技术,优先抢夺到手永远是第一优先级。为此付出的牺牲,都是值得的。

  “这次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对策,不能再犯以前的错误了。”

  “我们该如何回信?”

  “把这两个字母抄给他:OK。”郭松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众人听得莫名其妙。钟离权还是依言写了回信,让侦察兵去送信。

  下曲阳县。李建国收到回信,亦哈哈大笑。

  摸了摸身边的枪,赫然是一把步枪!无论是枪管,还是保险,都不会是这个时代的工业水平能打造出来的武器。

  “五发子弹么?”李建国喃喃自语,“早知道就不升级了。火铳虽然落后点,可子弹是我自己能制作的。没有铁丸,用铁屑也行。这玩意……”

  李建国看着长长的子弹,如果说枪身还能靠铁匠倒模打造的话。子弹这东西,是必须要标准化的机床流水线才能生产的。子弹,是枪械最核心的技术之一!

  “居然还是铜制弹壳。怎么说呢,真不愧是在神州大地吗?这块土地上就是不缺铜。”用铜打造弹壳,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大部分国家都是用钢,因为缺少铜矿。神州地大物博,堪称无所不有,自然用得起最好的。

  “爹!”李建国的儿子跑了进来,显然是得到了要决战的消息。他进门第一眼就看到父亲手里的枪,光是外观造型便展示出了极高的技术水平。“爹,这是……”

  李建国笑着解释道:“郭夫子,果然是名重天下。嘿嘿,只是打瞎他一颗眼珠子,得到的分数,居然抵得上为父枪毙数千人!”

  “您要和郭夫子决一死战?”

  “对。”李建国的脸严肃了起来,摸了摸儿子的脑袋,语重心长的说:“新儿,你要知道,大丈夫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和郭松嘛,都算是有政治理想的人。我们都有自己心中的新国家,这是需要我们为之奋斗的东西。所以,这一仗,早打早好,咱们俩分出了胜负,其他碌碌之辈不足为道!”

  “我们打不过的。”李新摇摇头,道:“父亲,你曾说过,党、政、军,是三驾马车。我们除了一支军队,再无其他。何况,就算是这支军队,也是属于张角那个神棍的。我们城内数万士兵,有几个是效忠于我们?”

  顿了顿,李新又说:“但看郭夫子,布局十三余年。从一个贱民,突破重重阻碍,在封建阶级压迫下,依然闯出了‘名重天下’的地位。如今在真定县开设政治班、军事班,就差建党这一步了。我们一支野军,要如何与成建制的‘国家’体系战斗?我们必败无疑!”

  “所以我们要打!”李建国对儿子能有如此见解,非常高兴,教育道:“我们唯有以战养战。郭松在我军之中,那也是威望极高的人物!你看那些小兵,多少人提到郭松都言必称‘夫子’。再者,张角立誓,谁诛杀郭松,谁可设堂。只要我们打赢了,一方面可以打破士兵对郭松的崇拜,一方面也能从张角军中取得独立地位。”

  “我们人才从何而来?”李新问道:“我们连县官都找不到。”

  “这是你要做的事情。”李建国笑道:“你爹我,是军人出身,不过是个上尉,就会打仗。我要你读历史,学政治,就是希望你能弥补我的不足。”

  “嘿。”李新笑道:“咱们还不如干脆投了算了。咱们这么搞,不就是送死去的么?”

  “咱们要从战略上蔑视敌人。别说丧气话。”李建国拍了拍他的脑袋,非常严肃的教育道:“打仗不是过家家,是要玩命的!决不能因为自己的感情导致错失战机,甚至兵败人亡。你永远不知道你的敌人究竟会有多残忍。”

  “孩儿明白。”李新道:“孩儿预祝父亲旗开得胜。”

  看着儿子离去的背影,李建国唯有一声叹息,自己的亲儿子,居然是敌方首脑的粉丝。上次在战场上听说这种事,还是欧洲的那个“德棍”俄皇彼得三世。单身父亲的苦谁能懂?眼睁睁的看着儿子思想上“投敌”了,他却连个教育的办法都拿不出来。

  就在巨鹿郡在筹划着决战的时候。巨鹿郡南部的广宗出了大事情。卢植在得到张角在广宗县的消息之后,便与公孙瓒分开行动,亲自率队沿着河间郡、安平郡、清河郡的路线,从巨鹿郡的东部横跨整个冀州的南北距离,千里奔袭到了广宗附近。

  北边的公孙瓒在收复中山国之后,被李建国堵在了毋极县。常山国国相王大眼则在收复全郡之后,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郭松身上。前几日又被砍了一条左臂,一时间是无心再战了。兖州与豫州的部队才刚刚抵达魏郡,正在讨伐黄巾贼。

  所以,广宗战场就成了卢植和张角的对决。卢植围城已经一月有余,张角凭借界桥的地理优势,硬是撑了下来。

  卢植倒也不着急,以他掌握的情报,不出一个月,黄巾贼便会只剩下巨鹿郡这一块根据地,败亡是迟早的事。

  但显然张角等不到卢植来讨伐了。

  他要死了!

  在半月前,张角突然染疾,就连他学的仙术都无法医治。他每日向南华老仙乞求,却得不到任何回应。加上军务繁杂,身心俱疲下病况愈重。

  病床前,张角已经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不断的咳嗽。对部下说:“你们出城,与我兄弟汇合。南华老仙会庇佑你们的。”

  部下质问道:“神仙为何不救天师?”

  “啪!”一声脆响,该部下的天灵盖被拍扁了。

  “天师息怒!”众人吓得赶紧跪伏在地,不敢再有半点异议。

  张角鼓起一口气,冷声教训道:“我虽重病,即将魂归幽冥,但我法力仍在。你们只需护卫我的灵柩,必能保佑你们平安。不要多言!”

  “领天师法旨!”

  张角的眼睑低落下来,恍惚间,他看到了自己的一生。原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采药郎,却因缘际会,得到了名垂青史的机会。只是……

  “郭松……郭松……郭松!!!”张角竭尽全力的嘶吼,似乎眼前就是他日思夜想想要消灭的敌人。

  只是,他高高举起的右手前,除了一片虚空,再无其他。

  “天师。天师。”

  部下试探性的喊了两声,得不到回应,这才抬起头,只见张角保持着右臂前伸,五指成爪状的姿态,咽了气。

  黄巾军首脑。

  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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