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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七十七章 七宗罪之七宗最


《七宗罪》这样的电影,肯定是不可能在国内的院线上映的。

        毕竟,不管是米尔斯也好,沙摩塞也罢,都是代表着执法人员,而《七宗罪》里面,结局可并不那么的“正义”,或者“正能量”!

        再加上各种各样的更加阴暗的,比如沙摩塞才是真正的幕后凶手,等等解读,也会让这部电影变得更加灰暗。

        不过,虽然因为这样的原因,这部电影无法在内地上映,可是《七宗罪》的这些特点,却反而成为了这部电影在北美市场的票房助推器。

        随着电影的上映,更多的讨论,争议,解读开始跃然网上,《七宗罪》的票房自然也是节节高升。

        首周末三天在北美市场就拿下了近七千万美刀的票房。

        关键是,这部电影虽然有争议,但是却也称得上好评如潮,更是让无数的悬疑推理迷们奉为经典。

        更有专业影评人为《七宗罪》总结出七宗最:

        《七宗罪》之第一“最”:气氛。

        对于一部悬疑惊悚电影来说,营造让人毛骨悚然的气氛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而在电影《七宗罪》中,导演对于电影气氛的把握堪称完美。首先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天气。

        在电影《七宗罪》中,大部分时间内纽约这所城市都被雨水笼罩,布拉德皮特和摩根弗里曼扮演的警察一直都是在雨中办案,让人印象最深的镜头就是警探米尔斯拿着两杯咖啡站在雨中的镜头,看着米尔斯略带无奈的表情可以看出人物内心对于这种天气的无助。

        而这样的处理不仅可以让观众察觉到了电影中扑面而来的阴冷和潮湿,同时也隐喻了主角团们因为棘手的案件而日渐阴霾的心情。天气是电影《七宗罪》在营造气氛方面做好的第一个点。

        而除了天气之外,电影《七宗罪》在对凶杀案场景和尸体的还原上也是令人惊叹。因为《七宗罪》的剧本是一个人借助天主教义中的“七宗罪“而实施的犯罪,所以这些罪犯死亡的方式与场景都十分具有仪式性和形式感,这就为人物死亡的场景和方式在电影中的呈现提高了要求,不是说人物随随便便的一死就行了,他们需要通过镜头语言将这种死亡通过一种非常艺术的方式展现出来。为此,来自华国的导演李,他并非天主教教徒,但是做的非常惊艳,不仅在化妆和场景上追求完美,就连一些小的细节都不放过,这才有了那些让人看完毛骨悚然同时又有些害怕的尸体死亡镜头。

        《七宗罪》之第二“最”:人物

        在电影《七宗罪》中,一共塑造了三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分别是老警探沙摩塞,年轻警探米尔斯和凯文史派西饰演的杀人狂魔约翰·杜。

        先来说说老警探沙摩塞,在电影《七宗罪》中他是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导演用了很多细节来塑造他,例如他打领带的姿势,包括放在床上的衣服以及屋子收拾的程度都体现了老警探沙摩塞是一个十分理性且做事认真有素养的警探。但在他的眼睛中你能看出他的疲惫,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老警探形象。故事的开始正是他准备退休的时候,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太多的罪恶与黑暗,他,想要退休。

        米尔斯则正好与他相反,老警探沙摩塞极其理性有素养,但米尔斯则是极度暴躁又冲动,如果说沙摩塞的眼睛里是一汪死水,那么米尔斯的眼中则是一团火焰,这样有趣的二人应对案情,自然大大增强了影片的可看性。

        最后一个不得不说的人物是凶手约翰。虽然他只出现了短短的半个小时,但却同样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约翰可以称得上是影史上最伟大的反派之一。甚至从某些方面来看,他都不算是一个罪犯,起码他自己认为自己不是,他认为自己是上帝的布道者,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报复这个冷漠的社会,不,不是报复,是拯救。可以这么说,电影《七宗罪》的精髓有一半都体现在这个反派人物的塑造上。

        《七宗罪》之第三“最”:结局

        如果要在影史上评选出最精彩结局的十部电影,我认为《七宗罪》绝对会在其中。而《七宗罪》这个电影之所以令人惊艳,相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编剧对于这个电影结局的设计。可以这么说,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选择这样的结局作为一部电影的结尾了。因为这样的结局并不商业,相信谁都可以看的出来,这个结局真的太过压抑和绝望,任何投资方都会怕这样的结局会影响票房!

        结局真的非常惊艳,哪怕从个人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结局太过压抑,令人绝望!

        可是这样的结局,却无疑是电影的点睛之笔,令人回味无穷。

        《七宗罪》之第四“最”:案件

        为什么要说案件?似乎七宗罪里面的仪式感,在同类影片当中并不是那种最曲折最复杂的,相反,其实还很简单,甚至凶手根本没有要掩饰他是如何杀人的。

        但是为什么这些案件会令人惊叹。

        电影中由杀手施行的7罚,仔细分析看来也是很遵守规则的:他并不直接动手杀人。

        暴食者死于暴食:第一宗暴食罪案件,死者被迫进食过多撑破血管而死!

        律师割下自己的肉——只是1磅,不多也不少;

        毒贩在被发现时,一息尚存,慢慢的死去;

        妓女是直接被嫖客所杀;

        傲慢的模特只被割下鼻子,因为她太过骄傲,不肯打电话报警,所以流血过多而死。

        这五个案件,有什么特点?

        注意,这五个死者,放在社会上,绝对都不是那种讨人喜欢的角色。

        我们或许会表面上说,我们不歧视胖子,但是扪心自问,你心里真的不歧视胖子吗?特别是像第一个案子里面的那样的胖到一个极其夸张的程度的胖子,相信任何一个人都会本能的厌恶这样的人。

        律师,他为十恶不赦者辩护,因为这可以让他赚取更多的金钱,是,律师的确是法律赋予任何人,包括罪犯都有权利聘请来为自己辩护的职业,他们的确也有为自己的客户保障利益的义务。

        但是注意这位律师,他全凭为这些人辩护而成名,所以,他已经做出了选择,并非为了所谓的公义,也不是为了所谓的维护法纪,只是为了金钱!

        第三个,毒贩,这个职业的选择,无疑是精心设计的。

        懒惰本身并不是罪,或者罪并不重,至少从对社会,对他人的损害程度来看,他甚至从这个世界索取的东西是最少的!

        但是如果再来看他的职业,一个毒贩!那么一切似乎就顺理成章了。

        所以,不要只是看到他是死于懒惰,就忽略了他的职业!

        妓女就不多说了,这个职业,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她不该死于罪行,因为,她或许本身也是受害者。

        但是从大众的角度来看,她的职业的确无法令人喜欢,如同暴食的胖子一般。

        最后,最有趣,也是最令人惊讶的那个受害者,女明星,或者女模特。

        被割掉鼻子,选择了自我放弃,其实她并非死于傲慢,而是死于失去骄傲的本钱!

        她显然不愿意人们看到她最不堪,最难看的一面!

        《七宗罪》之第五“最”:争议!

        为什么说是争议?因为可以说《七宗罪》在上映之后,是众多悬疑片之中,争议点最多的电影!

        争议一:逻辑矛盾!

        影片最后去前往最后一个目的地时,在车上,杀人犯控诉之前的五宗罪,其中有位律师犯下的是贪婪罪,杀人犯讲其罪过称此律师为身犯严重罪恶之人辩护,令其逃脱法律的惩罚从而赚取黑钱,但片中最后杀人犯的那个位辩护律师不正是充当了之前被审判的那个犯有贪婪罪的律师的角色吗?按这个逻辑推下去,任何为犯罪者辩护的律师都是不正义的咯?但为什么有时候犯罪者的辩护律师能够帮助罪犯减轻罪名甚至逃脱罪名,是因为罪犯犯罪不够严重么,是因为律师太厉害,还是因为法律自身存在漏洞。

        但是这个逻辑矛盾,争议的地方在于,杀人犯本身并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那么这位为他辩护的律师,自然也就不存在不正义!同时也有人说,这位律师,并不像那位高德律师那样,只为这种人辩护!

        争议二:

        影片最后杀人犯为了完成自己所谓的作品而令自己去充当那个犯有嫉妒的罪的人,而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去杀害了一个无辜的人,符合逻辑吗?!这难道也是主的旨意?上帝会指派一个身犯嫉妒罪的人去惩戒其他罪过的人?还是说杀人犯为了达成自己“作品”而故意另自己犯下嫉妒罪?但从这两种思路走下去只能证明这个杀人犯存在着严重的心理变态以及对这个社会严重的反感,另外最后米尔斯得知自己无辜的妻儿被眼前这个已经身犯重罪的人杀害,难道不应该愤怒吗?难道应该纵容隐忍吗?凭什么?!

        而这个争议又引出了另外一个争议点,幕后真凶,真的是约翰·杜吗?

        于是有了争议三:谁是真正的凶手?

        沙摩塞会不会是最终Boss,幕后黑手?

        有人说会,并且列举出诸多的证据。

        但是也有人说不会。因为推理十诫中有一条,侦探自己决不能犯罪。

        这里不一一举例,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个非常大的争议点。

        然后争议四:翠西之死!

        这可以说是最大的争议之一,因为,在《七宗罪》里面,翠西可以说是唯一的光。

        说法一:翠西没有死。

        理由:在沙摩塞和米尔斯两人在约翰进入警察厅前,一名在前台接电话的女性告诉米尔斯:“你妻子又来电话了,快去买台答录机吧!”

        这时,约翰已经后脚踏进警察厅来自首。说明约翰在离开女演员家后到坐上出租车之前,找到了米尔斯的妻子,此时,沙摩塞和米尔斯忙于调查“骄傲”案。而前一天晚上,也就是当天凌晨,米尔斯和妻子翠西在一起,此时约翰在女演员家作案。约翰主动报案引出沙摩塞和米尔斯,然后潜入米尔斯家。

        至于为什么翠西没死,有两点原因:

        一、不直接杀人是约翰的原则,从头至尾约翰从未亲手杀过人;

        二、路边倒毙的野狗,约翰说:“这可不是我杀的。”

        似乎很幽默,但是确有所指,因为野狗与米尔斯家的母猎狗同种,隐含着“我没有杀伱的妻子”的信息。所以可以知道,翠西应该是在约翰走后向警察厅打电话,但很明显不是报案,而是找自己的丈夫,因为翠西并没告诉其他警察发生了什么,一定是只有丈夫才能知道的事情。而翠西与沙摩塞的最后一次会面是在星期五的早晨,翠西告诉他怀孕的事,沙摩塞说了下面这一番话:“我怎么能让孩子出生在这样的世界。怎么能让他在这种烂环境下长大!我很肯定当初的决定没错,可是后来没有一天不为此后悔。如果你不想留下孩子,就永远不要告诉他怀孕的事。可一旦你选择生下他,你就要无时无刻地爱护这个孩子。”翠西似有所动,产生了堕胎的想法,那么我们可以大胆猜想,约翰剖了翠西的腹,将成型没有完成的孩子装在箱子里,以为米尔斯知道妻子怀孕,不料米尔斯被妻子和同事隐瞒,这对于他来说还是一个“意外惊喜”。

        约翰看向沙摩塞说:“看来他还不知道呢!”,而不是对米尔斯说:“看来你还不知道呢!”,这时丧子之痛、妻子和同事对他的隐瞒、自己对妻子和同事的不理解等等情感一齐向米尔斯心头袭来,此时影片也达到了最高潮。愤怒者最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一声枪响,完全爆发,然而哀莫大于心死,这就是约翰对愤怒者的惩罚,“作品”终于完成!

        你很难想象一部电影竟然能够让大众有如此多的争议的点,本身也说明了这部电影的厉害之处。

        如果你不爱这部电影,那么你不会去为一个细节而争论。

        《七宗罪》之第六“最”:细节

        电影有着太多太多的细节了,包括镜头,包括动作,包括如节拍器等等道具,无疑把所有的细节拉满,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七宗罪》之第七“最”:最不完美!

        也许看过影片的人都认为凶手进行了一场超完美的谋杀,认为这是完美的醒世的行为艺术,但是这其中的瑕丝足以毁坏一切,其实好像上面说到的,作为身处现代生活的凶手本身也是受害者,所以无法更精确的描摹“作品”,本是用古典对现代的重伤,却也迫害了古典本身,那便是米尔和妻子的爱情。

        不同于肉欲和虚假的婚姻,米尔和妻子的爱情是本片中明媚的古典的符号,正如妻子和沙摩塞打趣说到的那样;“我见到他时就知道要嫁给这个人。”

        这是摒弃掉说有所谓婚姻要素的纯洁的感情,也好像沙摩塞感叹的那样,这是在这个生活节奏和生活空间中不多得的感情。然而,在米尔斯和妻子相拥的那个镜头,笼罩在他们身上的阴影,暗示了悲惨的结局,凶手用他所谓嫉妒的刀刃砍下了这份真挚爱情的头颅,看似谋杀完美收场,可是这层破坏让这份“作品”只存在于行为的本身,而完全丧失了其内在意义,所以,他们都失败了,米尔斯和沙摩塞在杀手的指引下就范,杀手在“神”指引下殉道,其实都没逃脱现代化对于他们的诅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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